大田四、五组安置区内部道路及附属工程磋商邀请发表时间:2024-09-04 10:01 湖南邵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名称)的大田四、五组安置区内部道路及附属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大田四、五组安置区内部道路及附属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东财采计〔2024216〕 3、委托代理编号:HNYG-SDZFCG-202414 4、采购项目预算:2037081.09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 评标办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þ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竣工并通过验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þ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3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þ监狱企业þ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须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3)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人,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其中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响应时实行承诺制。 (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人必须一致)。 (6) 投标人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1日,每天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证明文件胶装成册,一式贰份)。 地点: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东市昭阳大道449-451号长沙银行6楼) 方式:现场获取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17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东市昭阳大道449-451号长沙银行6楼)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 9 月 17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东市昭阳大道449-451号长沙银行行6楼)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公告发布媒体 1、本邀请公告在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湖南邵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邵东市公园路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67393958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静 电 话:17673879799 地 址:邵东市昭阳大道449-451号长沙银行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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