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2-08-01 17:33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深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已印发各地,明确最高资质由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的建筑施工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由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近期,我厅优化升级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信息系统,并已上线运行。为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尽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制度和公示公开制度,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经单位分管负责人审签后,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信息系统报送我厅,我厅不再另行组织审查。 二、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审查要点等业务知识学习,务必做到学懂弄通、全面掌握,加强对申报资料突出问题的研究,不断提高审查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要加强安管人员核查,做好申报资料和相关证书真实性查验工作;要加强对安管人员调动的管理,审批信息系统预警的安管人员调出的,应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安管人员本人到场说明合理原因方可办理。安管人员达不到最低配置要求的企业办理安管人员调出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确需调出的,应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安管人员本人到场说明合理原因,并要求调出企业书面承诺三个月内安管人员整改到位。 四、要加强日常监管,对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给予警告,纳入信用监管,1年内不得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如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因安全生产问题被记录公布企业建筑市场不良行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考评不合格等情形,各地不应受理,要求企业按重新申报程序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28日 |